按照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39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的通告》(2017年第206号),为防止《通告》中的问题药品流入杭锦旗危害辖区居民身体健康。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日常检查对辖区内中药饮片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全方位排查工作。
此次排查分四项重点内容:一是检查中药饮片购进票据管理,要求相关经营使用单位必须开具和索取合法发票、税务清单等,严厉查处“挂靠走票”等违法违规作为;二是购进的中药饮片每件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、规格、产地、批号、生产日期、生产厂家,并附有质量合格证等,严禁购进不符合包装要求的中药饮片;三是购进中药饮片,必须做好购进验收记录,落实中药饮片溯源制度,严格查处医疗机构擅自加工和炮制中药饮片行为;四是在检查中对照《通告》中的问题药品,一经发现,立即采取查扣等相关措施并及时上报。
截至目前,此次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,监督检查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9家次,未发现《通告》中问题药品流入杭锦旗辖区。